#3339 好的性格讓你萬事亨通-知足每次我說要去拜訪誰,就會有人潑我冷水:「你找那人沒用啦!他不可能請顧問的。」奇怪?為何拜訪人家只是為了想當他顧問?你怎會有這種思想?其實這種顧問很多,老實說,早年我就是這副德性,那時候找我的人得付談話費「否則免見」,要我去拜訪人家,除非他說要請我當顧問,嘿嘿!好臭屁喔!現在反而謙卑多了,也許是我「長大了」也「懂事了」吧?【我快樂是因為我夠了】 現在找我的人越來越多,我能夠見面的話都盡量安排,而且不管有沒有談話費,我都真的很不好意思拒絕人家,當然向隅的人還是很多,也難怪啦!一週能排幾個約會呢?在此也跟約不到我的朋友道歉一下,我不是故意的,你多約幾次,我一定會安排時間出來的,要有耐心喔! 為何我不想拒絕?因為每一次的約會都可能有「意外的商機」出現,這是我的經驗,事先不需要預測可以怎樣,那會失望的,你只要有好奇心就可能「遇到」喔! 有的人好不容易見了面,也真的讓我沒有任何收穫,不過我是無所謂啦!你有收穫就好,反正我能幫就幫,我幫人沒求任何回報,因為我自己都夠多了。【上帝的懲罰是沒藥醫】 所謂的「夠多」不是我很有錢,而是我很知足很能自得其樂,在我的內心我是富有的人,因為我的心裡很滿意自己眼前的一切,所謂的「夠多」這都是靠自己想的啦!哈哈! 你看到過一些不快樂的有錢人嗎?他們那麼有錢了,為何還是不快樂?因為他們想到自己的「不夠」,而這個「不夠」是真的不夠嗎?有錢也是可以換來一點快樂的,你要換嗎? 我認識一位非常不快樂的老闆,每次他找我就是抱怨自己的不快樂,而我發現他的不快樂都是自己製造出來的,甚至他還要週遭的親人跟著他不快樂,怎會會這種人?有啊!我認為這是上帝在懲罰他吧?【你夠不夠都是自己想的】 他的不快樂很難想像,自己忙的要死,累的像狗一樣,每天就是抱怨「都沒有可以幫我的助手」,我幫他介紹一位來自上市公司退休的專業經理人,人家過去年薪五百萬,只算他「退休價」一百萬,他居然說「太高」,還要人家「五萬元先試用看看」,真的很沒氣質,如果上市企業的高階經理人還要給你試用,那麼你不是在侮辱那家上市公司的老闆嗎? 他不是沒錢,他也不是不需要這個助手,可是他就是「不願意」,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包括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才是對,反正他就是不快樂,我就說了,這是上帝在懲罰他吧? 要讓他覺悟,跟他說教是沒有用的,這種人的內心已經病了,那種病只有一種藥可以治,那就是讓他「沒錢」,那個時候,他才知道自己「真的夠了」! 本文摘錄 企管顧問 吳建宏老師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wu919-919/article?mid=13159&prev=-1&next=13152 2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3338 好的性格讓你步步高升-「肚量」「陳經理啊!你下面有沒有能幹的部屬啊?」總經理突然這樣一問,陳經理有點呆住,考慮了一下才說:「哎呀!還沒看到值得我推薦給總經理的耶!每天所有的事都非我不可,害我都不能準時下班,都被老婆罵慘了,現在的年輕人真難調教呀!」總經理聽了以後安慰他說:「仁者多勞嘛!那你就多辛苦了!」陳經理聽了暗爽「哈哈!這下子我又讓總經理知道我在公司的重要性了!哈哈!」【有實力就不怕部屬太強】 「吳經理啊!你下面有沒有能幹的部屬啊?」總經理又找了另一個部門的經理問同樣的問題,吳經理爽朗的說:「老闆呀!我的部屬每一個都被我調教的很厲害,哪一個都可以重用耶!他們都很棒,都做的不會比我差,誰都可以取代我,我都快變成閒人了!」吳經理的大嗓門幾乎讓辦公室的同仁都聽到了這句話,陳經理心裡偷笑「你這個土豆,你應該被列入這一波資遣名單了啦!」 過了幾天,公布欄果然有大消息,「挖靠!吳經理高升副總了!」真是跌破了陳經理的眼鏡,怎麼會這樣子呢? 原來總經理認為吳經理的部屬都訓練的很強,所以他的位子也「後繼有人」,而這麼會帶領部屬成功的主管應該讓他去帶領更多的人,當然要重用他了。【伸手不打笑臉人】 所謂的肚量是「不怕人家好」,會怕人家好,也會擔憂別人比自己好,那是非常很明顯的「肚量小」,閉著眼睛想一下,你會嗎? 如果你怨恨的同事升的比你快,妳是妒忌?還是思考到「這傢伙厲害在哪裡?」明明比自己差勁,為何賺的比自己多?晉升的比自己快?為何?當然成敗論英雄啊!你沒看到「原因」,也代表你輸的「一點都不冤枉」,人家就是有本事啦!趕快去找出來「學一下」吧! 人家好,你就恭喜他,如果你內心很不爽,你可以這樣說:「老兄,把位子坐穩一點,別被搶走了。」其實,他比你好,你就不要與他為敵,就算過去有宿怨,這時候也該「往好的一面想」,很有風度的去祝賀人家吧!他看你這麼「軟」,他怎好意思「打」你?【不認錯要罵,認了錯要?】 不怕人家好,也可以原諒人家的不好,這也是「肚量」,你有沒有做錯事的經驗?我有啦!而且太多太多了,做錯事時我也很怕被罵,所以我會將心比心,看到人家犯錯,盡量不要去罵人,不然也要罵的好聽一些。 如果人家認錯,你還罵什麼呢?這時候要好好耐心的教導他「如何不再犯錯」;我上個禮拜搭乘一輛計程車,明明往前走就到了,他居然給我繞路,我就說他「你怎麼這樣開?這樣很遠耶!」他回答我「都一樣」,這下子惹我生氣了,我就大聲說「你要是認錯,我也不怕多花十塊錢,我在趕時間耶!」他才道歉,這時候我也放低聲音跟他說:「司機老大,你不要以為乘客都不懂路,多賺十塊錢也不會讓你富有,我是給你建議啦!你不要生氣我剛剛很大聲。」 他也再次道歉,下車時少算我十元,可是我又丟回去給他,因為我們都不需要這十元,我們要的是「真理」。 本文摘錄 企管顧問 吳建宏老師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wu919-919/article?mid=13137&prev=-1&next=13118 1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與大家分享五個故事 1、情況不同一隻小豬、一隻綿羊和一頭乳牛,被關在同一個畜欄裡。有一次,牧人捉住小豬,他大聲號叫,猛烈地抗拒。綿羊和乳牛討厭它的號叫,便說:「他常常捉我們,我們並不大呼小叫。」小豬聽了回答道:「捉你們和捉我完全是兩回事,他捉你們,只是要你們的毛和乳汁,但是捉住我,卻是要我的命呢! 」 立場不同、所處環境不同的人,很難瞭解對方的感受;因此對別人的失意、挫折、傷痛,不宜幸災樂禍,而應要有關懷、瞭解的心情。要有寬容的心! 2、 靠自己 小蝸牛問媽媽:為什麼我們從生下來,就要背負這個又硬又重的殼呢? 媽媽:因為我們的身體沒有骨骼的支撐,只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這個殼的保護! 小蝸牛:毛蟲姊姊沒有骨頭,也爬不快,為什麼她卻不用背這個又硬又重的殼呢? 媽媽:因為毛蟲姊姊能變成蝴蝶,天空會保護她啊。 小蝸牛:可是蚯蚓弟弟也沒骨頭爬不快,也不會變成蝴蝶他什麼不背這個又硬又重的殼呢? 媽媽:因為蚯蚓弟弟會鑽土, 大地會保護他啊。 小蝸牛哭了起來:我們好可憐,天空不保護,大地也不保護。 蝸牛媽媽安慰他:所以我們有殼啊!我們不靠天,也不靠地,我們靠自己。 3、 鯊魚與魚 曾有人做過實驗,將一隻最兇猛的鯊魚和一群熱帶魚放在同一個池子,然後用強化玻璃隔開,最初,鯊魚每天不斷衝撞那塊看不到的玻璃,耐何這只是徒勞,它始終不能過到對面去,而實驗人員每天都有放一些鯽魚在池子裡,所以鯊魚也沒缺少獵物,只是它仍想到對面去,想嘗試那美麗的滋味,每天仍是不斷的衝撞那塊玻璃,它試了每個角落,每次都是用盡全力,但每次也總是弄的傷痕纍纍,有好幾次都渾身破裂出血,持續了好一些日子,每當玻璃一出現裂痕,實驗人員馬上加上一塊更厚的玻璃。 後來,鯊魚不再衝撞那塊玻璃了,對那些斑斕的熱帶魚也不再在意,好像他們只是牆上會動的壁畫,它開始等著每天固定會出現的鯽魚,然後用他敏捷的本能進行狩獵,好像回到海中不可一世的凶狠霸氣,但這一切只不過是假像罷了,實驗到了最後的階段,實驗人員將玻璃取走,但鯊魚卻沒有反應,每天仍是在固定的區域游著它不但對那些熱帶魚視若無睹,甚至於當那些鯽魚逃到那邊去,他就立刻放棄追逐,說什麼也不願再過去,實驗結束了,實驗人員譏笑它是海裡最懦弱的魚。可是失戀過的人都知道為什麼,它怕痛。 4、 神跡 法國一個偏僻的小鎮,據傳有一個特別靈驗的水泉,常會出現神跡,可以醫治各種疾病。有一天,一個拄著枴杖,少了一條腿的退伍軍人,一跛一跛的走過鎮上的馬路,旁邊的鎮民帶著同情的回吻說:「可憐的傢伙,難道他要向上帝祈求再有一條腿嗎?」這一句話被退伍的軍人聽到了,他轉過身對他們說:「我不是要向上帝祈求有一條新的腿,而是要祈求他幫助我,叫我沒有一條腿後,也知道如何過日子。」  試想:學習為所失去的感恩,也接納失去的事實,不管人生的得與失,總是要讓自已的生命充滿了亮麗與光彩,不再為過去掉淚,努力的活出自己的生命。 5、 釣竿 有個老人在河邊釣魚,一個小孩走過去看他釣魚,老人技巧純熟,所以沒多久就釣上了滿簍的魚,老人見小孩很可愛,要把整簍的魚送給他,小孩搖搖頭,老人驚異的問道:「你為何不要?」小孩回答:「我想要你手中的釣竿。」老人問:「你要釣竿做什麼?」小孩說:「這簍魚沒多久就吃完了,要是我有釣竿,我就可以自己釣,一輩子也吃不完。」 我想你一定會說:好聰明的小孩。錯了,他如果只要釣竿,那他一條魚也吃不到。因為,他不懂釣魚的技巧,光有魚竿是沒用的,因為釣魚重要的不在釣竿,而在釣技有太多人認為自己擁有了人生道上的釣竿,再也無懼於路上的風雨,如此,難免會跌倒於泥濘地上。就如小孩看老人,以為只要有釣竿就有吃不完的魚,像職員看老闆,以為只要坐在辦公室,就有滾進的財源。  3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桃園春天農場星期二在嘉義上完基本功,下午3點馬上從嘉義開車上桃園跟桃園的伙伴們,一起聚個餐。這是第二次去春天農場,第一次是去戶外烤肉,這次是在戶內點餐。鏡頭的三位主角是雅琳(左)、丫敏(中)、我(右)雅琳9月底就要生產囉,快恭喜她吧! 這裏的餐點很好吃喔!份量很足夠,老闆還送我們點心跟果汁。 還有素食的喔! 我們包下了整層餐廳,總共有80人,大家都吃得很開心! 在我左手邊的這位大哥,已經減了三十多公斤,他是血癌患者,住院期間使用產品五個月,原本在等待骨髓配對的他,居然不需要了!現在只要定期去清洗人工血管。他的故事真的讓我太震憾了,如果我們能多幫助一個這樣的人,這個世界上就多了許多愛與歡笑。想減重/增重/保健請按此想創業請按此 2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07/8/11台中成功訓練會議主持人陳沛興富豪原本夫妻是一起在賣饅頭,饅頭的生意非常的好,每次一出來大家都搶著買。目前成為賀寶芙公司的富豪組成員,也就不再賣饅頭囉,不要再找他買饅頭囉!新科推廣組的表揚辦公室的成員,很年輕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因營養俱樂部上了推廣。曾竹君總裁主講最後一堂宣傳與促銷,她的舉手投足都非常的吸引我,看到她就讓我感到有自信且充滿熱情,讓我可以勇敢的去追求夢想。講的實在是太棒了!! 1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瑪迪芙面膜事件瑪迪芙面膜事件,讓我回想起過去使用面膜的慘痛經驗.... 全國各大百貨公司設有專櫃、網路銷售第一的「瑪迪芙」(MOTIF)化妝品,業者稱是澳洲原裝進口,調查單位搜索發現是台灣製造,原裝進口是銷售騙局,昨將負責人沈櫻鳳依詐欺罪嫌函送偵辦。調查局台中縣調查站指出,「瑪迪芙」不僅在產地上欺騙消費者,生產的面膜、粉刺水疑也是黑心貨。初步檢驗發現摻有抗生素(林可黴素)及俗稱美國仙丹的類固醇,消費者長期使用有礙健康。 .....詳細內文請按此  3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政黨輪替後的司法面相政黨輪替後的司法面相司法改革的人原想像政黨輪替後司法的問題就可以一併解決。2000年統治台灣五十多年的國民黨終於下台,讓出中央政權,政黨第一次在台灣輪替, 法律人對司法改革的期望是否實現呢?經過這四年觀察,政黨輪替後的司法有一些舊面相,也有新面相。新面相如:1.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例如SARS流行時期,大醫院為了應付加護病房保留給SARS病患使用的命令,將假SARS病患佔住加護病房。又例如中小學能力分班陽奉陰違之情形,最後立法院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案,禁止國民中小學師實施能力分班。2.守法吃虧、不守法占便宜。例如朱安雄,伍澤元,朱婉清不守法可以逍遙法外。羅福助第一次想守法就真的不能出境。為何守法吃虧、不守法占便宜?就是公權力無能。3.上位者不守法律。內政部長蘇嘉全太太進口車牌照問題,為甚麼進口車車主都是殘障人士?為甚麼吳淑珍不申報股票交易?4.司法成為作秀工具。選舉時按鈴申告,連總統夫人也玩這種遊戲,製造垃圾案件。其他如吳益樺事件監護事件。政黨輪替後司法的問題並沒有改善,司法最後還是人的問題,就如行政部門的官僚心態養成已久,不可能因政黨輪替就一夕改變。司法官僚恐怕比行政官僚更可怕,司法人沒有獨立的人格節操與傳統,政黨輪替也不能決結司法問題,司法面相的質變的現象,需要從司法教育從頭開始。 1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拒絕接案的律師拒絕接案的律師 日本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在沙林毒氣事件被捕後,向刑事名律師遠藤誠說:「釋迦佛祖托夢給我指定你為我辯護」。 遠藤誠給麻原彰晃的答覆是:「我才不相信你的鬼話」 因為律師的辯護工作是「有所為,有所不為」,並不是為求目的,不擇手段日的。 在醫事法有這樣規定,「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這是醫師法第二十一條、護理人員法第二十六條的所規定醫師或護理人員應招請義務,違反應招請義務規定,主管機關可科處罰鍰或停業處分。就法律層面來說,醫師是沒有拒絕病患的權利,不管病患是否付得出或付不出醫藥費用,也不管是否為癌症末期病患(可以轉診大醫院),醫師都沒有拒絕醫療的權利。所以醫師醫死病患的可能性很高,沒有一個醫師希望看到病患在自己手中死掉,那是充滿挫折毫無成就感的事,每個醫師都希望自己成為病患口中的華佗再世的醫師。醫師有應招請義務,不可拒絕病患,同樣為專業人員的律師,是否可以拒絕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嗎? 這個問題有幾個層面,第一就商業原則,沒有一個律師會拒絕上門的生意。但是,在法律層面上,律師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律師不得代當事人為顯無理由之起訴、上訴、或抗告」。 所以毫無希望的癌症末期病患,醫師不得拒絕治療,而毫無勝訴希望的官司,律師有義務拒絕。 。 律師拒絕一般沒沒無聞的當事人案件不難,像遠藤誠那樣願意拒絕舉世矚目,能讓自己名利雙收的辯護工作才是難。 我們常看到社會上有權有勢的人,遇到法律事件,就擺出龐大律師團,聲勢驚人,律師還爭先恐後想加入這種律師團,有誰計較那個案件是否顯無理由? 律師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律師不得代當事人為顯無理由之起訴、上訴、或抗告」,事實上還是有身分上的不平等之處。 3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政黨輪替前的司法面相政黨輪替前的司法面相我的第一本書<台灣司法十大面相>,曾在序中說「甚麼樣的司法制度,衍生出甚麼樣的司法面相」、「從荷蘭人到國民黨,台灣司法制度都是外來政權所帶來的。外來政權司法制度的特色,就是為政權服務的性格」。這本書並整理出在國民黨統治時代的十大司法面相為:1.穩贏官司也會輸,穩輸的官司也會贏;2.擁有權利,但不擁有正義;3.越律越輸;4.行行出狀元,流氓當選變議員;5.也要食,也要掠;6.選舉無師父,錢買票就有;7.有錢有是人人平等,無權無勢罪加一等;8.判大官要大證據,判小官要小證據;9.毒瀆同源;10.官司我不怕,法官阮阿兄,阿輝阮親晟。當時的法律人,對司法改革的期望,不是寄望在施啟揚宣示的「玩真的」,只寄望在政黨輪替。 2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挑唆訴訟罪與限制訴訟※  挑唆訴訟罪與限制訴訟挑唆訴訟罪與限制訴訟的成因雖然不同,但骨子裡的思考是一樣的,都是封建思想的再現,與現代的司法制度思想是不合的。我們的刑法有挑唆包攬訴訟罪,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為挑唆保攬訴訟罪。這種行為的犯罪化起源於明清時代官府對民間訴師敵視態度,封建時代的官員心態,不喜歡民眾借打官司來解決糾紛,還有孔夫子「必也無訟乎」的理想。可是偏偏民間有一批以教人訴訟為業的訟師(棍),當然成為官府的眼中釘,欲除之而後快,所以有查禁訴師密本之類的著作之舉,到了民國,官員的封建心態依舊,挑唆包攬訴訟罪就很自然的走入刑法典。現在司法院的政策,一再修法限制人們對案件上訴第三審的權利,表面上的理由是訴訟案件增加太快太多,第三審的法律審人手不夠,所以必須限制人民上訴第三審的權利,骨子裡的思考還是封建思想的再現,不喜歡民眾借打官司來解決糾紛。封建時代為甚麼人民健訟?不是人民相信甚麼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高論,而是沒有其他管道可以討回公平,而打官司又是一套繁文縟節的咬文嚼字遊戲,目不識丁的老百姓自然把訟師視為救世主,官府越禁,訟師生意越好。這是市場供需法則現象,不是官府禁止訟師密本的印刷與流通就能達到無訟的目的。從明清兩朝司法檔案來看,官府禁訟是無法達到目的,健訟才是真實的寫照。法治時代為甚麼人民打官司?社會複雜糾紛多生,案件自然增加,而政府獨攬開法院的權利,卻怕人民來打官司,以訴訟案件增加太快太多,第三審的法律審人手不夠,限制人民上訴第三審的權利,比封建時代禁訟的措施更差。因為現代打官司是憲法規定的基本人權。但是近年司法改革步驟,為減經法院訴訟負擔,法律除一再擴張限制上訴第三審案件之範圍,還規定民事上訴第三審與刑事自訴案件都要強制律師代理。強制律師制度,從早期為保障被告人權,到近期卻可被用來作為限制人民訴訟權之方法,一種制度卻有二種妙要,我們的司法改革,有沒有走入歧途?為了紓解訟源,最高法院採取嚴格之法律審態度,對上訴第三審案件,幾以上訴不合法律程式駁回上訴。以上訴不合法律程式駁回上訴,等於說你這個律師的狀紙不及格,不是沒有理由,是連程式都不符合,這對律師而言,情何以堪?幾乎「為駁回而駁回」。世界所有實施司法審判制度的國家,他的最高法院面臨的一個共同問題:案源增加太快,積案太多。如何解決最高法院積案問題,有的國家成立預審制度,先淘汰上訴顯無理由之案件,有的國家擴大限制上訴第三審案件、採嚴格法律審,幾乎以上訴不合法律程式將案件駁回。我國採擴大限制上訴第三審案件方式,一方面修法擴大限制上訴第三審案件、內部上採嚴格法律審,幾乎以上訴不合法律程式將案件駁回,紓解訟源。另一方面卻對同一個案件多次發回,發回理由不一次指摘清楚,製造訟源。擴大限制上訴第三審案件,此種以剝奪人民憲法上保障之訴訟基本人權作為紓解訟源之方式,可為反動之立法。最高法院此種以「上訴不合法律程式駁回上訴」態度不僅出現在刑事案件上,在民事事件上亦採同一態度,顯證最高法院內部有統一之共識。而在民事訴訟法在二零零零年二月九日增訂四百六十六條之一,規定上訴第三審需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最高法院此種「駁回法院」之態勢,已陷律師於受委託當事人追究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之險境,而引起律師界之反彈。 1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適用法律與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與認定事實所有的判決無非是,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的過程。在台灣所有的法官都受過適用法律的專業訓練,但法院判決仍然發生許多適用法律違誤,被最高法院糾正之情形。在台灣法律教育過程中如何認定事實,幾乎沒有這樣的課程。適用法律受過專業訓練,猶一再發生適用法律之錯誤;認定事實沒有經過專業訓練,那麼發生認定事實錯誤之情形是相當可怕,因為裡面充滿錯案、冤案、假案。認定事實,就是分清事理,辨明真偽,看出是非,聽出虛實。認定事實是適用法律的前提,我們的法律教育只在教如何適用法律。所以法院裁判得不到人民信服,捨本逐末的法律教育制度是司法改革應該嚴肅思考的問題 3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瘋保健食品 國人年嗑840億元!!轉載中國時報【曹秀雲/台北報導】瘋保健食品 國人年嗑840億元 更新日期:2010/07/23 02:51 曹秀雲/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曹秀雲/台北報導】 台灣人愛吃保健食品!根據調查,台灣有超過四分之一的人,每天必吃的不是三餐,而是維他命與保健食品。去年,台灣保健食品銷售金額達到新台幣七五九億元,今年保健食品整體市場規模,估計達到八四○億元。 若以世界第一高的杜拜哈里發塔建造花費十五億美元(約台幣四七七億元)做比較,台灣人在保健食品這一塊,一年要吃掉近二座的杜拜哈里發塔。 據藥妝通路業者統計,今年以來賣得最好的保健食品,第一名仍然是紅不讓的維他命,例如全省有三一六家連鎖據點的康是美藥妝,一年的維他命銷售量就超過一百萬顆,其中又以提升精力的綜合B群維他命最受歡迎,業績比超過五成。緊追於後的是關骨保健食品、食補液、保肝保健食品與維持青春的美容飲品。 據尼爾森公司一份調查顯示,台灣使用含維他命的保健食品比例,高達五成六,與美國並列為全世界最愛食用保健食品第三名;菲律賓、泰國是世界使用保健食品比例最高國家;嗜食保健食品亞軍則是立陶宛。其中,台灣有二十七%、超過四分之一的人,每天一定要吃保健食品,每個月只吃一次保健食品者比例,只有一%。 一位三十五歲的林姓上班型男透露,他一個月要花三千多元買保健食品,每天要吃五、六種保健食品,綜合維他命、關骨保健是固定長期使用,疲勞時,會加個維他命B群;氣色不好,會喝瓶蜆精或美容飲品,他認為「提前保養比治療來得有效。」 為什麼台灣人特愛吃保健食品?業者調查發現,生活型態改變讓外食族增加,或緊張工作造成壓力、長期睡眠不足;飲食習慣變化如精緻飲食、速食、美食等增多;現代人文明病,包括肥胖、過勞、三高以及資訊發達,預防醫學觀念普及各種因素,造成台灣人的保健意識抬頭,在預防勝於治療觀念與宣傳催化下,保健食品市場與商機,越滾越旺。 尼爾森統計,二○○八年台灣保健食品銷售金額為六六四億元,去年達七五九億元,成長了十四%。今年業者預估將達八四○億元。台經院更預估,未來三年保健食品市場成長率達十%以上,因此明年可突破九○○億元大關,吃掉二座杜拜哈里發塔紀錄指日可待。  2

黃淑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1 2 3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